- 索 引 號:QZ02301-0100-2025-00007
- 備注/文號:泉豐應急罰〔2025〕基礎6號
- 發(fā)布機構:泉州市豐澤區(qū)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被處罰單位: 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北峰街道群石社區(qū)博東路**號 郵政編碼: 362000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孫某某 職務: 總經理 聯系電話:1535998****
違法事實及證據2024年12月13日上午,我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zhí)法檢查,檢查人員到現場時,員工正在生產作業(yè),經查:1.電焊工溫某某(身份證號:362131197805*****)未持有應急管理部分頒發(fā)的有效特種作業(yè)證從事電焊作業(yè)。證據:1.2024年12月13日《現場檢查記錄》(泉豐應急現記〔2024〕基礎101號)1份;2.2024年12月13日《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泉豐應急責改〔2024〕基礎60號)1份;3.2024年12月13日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泉豐應急責改〔2024〕基礎20號)1份;4.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相片1份;5.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某某《詢問筆錄》1份;6.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經理孫某某《詢問筆錄》1份;7.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工人溫某某《詢問筆錄》1份;8.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1份;9.孫某某、孫某某、溫某某《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10.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1份;11.溫某某特種作業(yè)證現場查詢記錄1份;12.泉州市豐澤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的通知;13.泉州某某五金工藝品有限公司安全檢查專家意見書1份。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第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及《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guī)定裁量基準第(十二)項裁量基準第一階次)的規(guī)定,決定責令你單位于2025年1月12日前改正違法行為,給予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15000.00) 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照《福建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要求繳款,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泉州市豐澤區(qū)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泉州市鯉城區(qū)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照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泉州市豐澤區(qū)應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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